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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圭你這個小肚雞腸!金聖圭你這個死心眼兒!!再叨唸,再叨唸我試試!!看看我怎麼在優鉉面前數你的不是,讓他從此以後一聽到『金聖圭』這三個字就一臉不悅,一看到你就轉身離開!」李浩沅這一個月以來簡直苦不堪言,都快要被金聖圭在他耳邊的叨唸折磨瘋了!以李大公子與金大作家的交情,又怎會不知道,一旦被這小心眼兒惦記上,就只有他倒霉的份兒啊!可是李大公子覺得,這事兒可不是也歪打正着嘛!又怎能只執着於他的錯失而不顧念他作了的「美事」?不管怎麼說,要不是他,金聖圭那悶蛋也不會有機會開情竅了嘛!這事兒真不是全都是他錯嘛,也怪不得他啊⋯⋯要不是看到他,他又怎會突然像被人點了穴般動彈不得?要不是他呆若木雞,金聖圭他豈能有這齣英雄救「美」的戲碼?更遑論他攬了人以後還可以心花朵朵開呢!金聖圭那小子也真是的,怎麼沒看見他啊⋯⋯就算當時看不到,不知道也好,後來也該給他一個解釋澄清的機會嘛!本來還想着要將功補過,可是金大作家的絮叨功力也不是浪得虛名,直碎碎念得他人頭昏腦脹。一個月下來,咱們李大公子倒還開始佩服起金大作家的功力深厚⋯⋯一番念叨下來,讓他把原本打着的如意算盤都給拋諸腦後。幸好沒真的被金大作家嘮叨個一年,要不然看怕他抵不過三個月就要去掛精神科了。真是萬幸啊!只是能讓金大作家消停的原因卻是因爲——他誤打誤撞的發現了他喜歡上南二公子這一秘密。唔⋯⋯雖然這個說法似乎不太正確。因為只要不是瞎子,大概一眼就看得出,金大作家只一眼就情根深種了,那眼底藏不住的笑意早已出賣了他。不過,有件事倒是金大作家從不知曉的,那就是——他看對眼的人是他的拜把兄弟。

 

 

李浩沅結識金聖圭就是後來的事了。

 

 

李浩沅和南優鉉可謂是不打不相識的典型例子。每次回憶起當時發生的事兒,總會覺得當年的他們幼稚得可以,不解當時為甚麼可以為了那麼一點小事而扭作一團。可是,誰沒幼稚過呢?若沒有那點小事,又怎會認識到對方?

 

 

事緣是這樣的,我們的浩沅公子第一天在私塾上課的時候,就對坐隔壁那嬉皮笑臉的傢伙莫名的在意。相處了六年,擱在心底裏的那份情意隨時間日益增長,他卻怎想不始終想不明白那是一份甚麼的感覺。一日,當他終於想通了的時候,那時已經過去了整整九年的光陰。那時候,大家都早已不是當初懵懂無知的小屁孩。他心裏明白,以現今的世道,是容不下他那份扭曲的情愫的,可思前想後考慮再三,又覺得若然現在自己在這面臨離別的時刻仍不做點甚麼來向他表明心意的話,定必會讓自己遺憾一輩子。可不能明顯,又不能張揚,這讓李浩沅抓破頭皮也想不出個好點子,唯有向一向坐在斜後方,鬼點子特多、做事又沒半點正經的李成烈求助。李成烈這小子,上私塾美其名曰「往肚子裏注點墨水」,好有點內涵,實際上卻每天都是在私塾裏混水摸魚,湊合的過日子,跟「飽讀詩書、滿腹經綸」壓根兒沾不上半點邊。不過,這傢伙雖然對人文數理、四書五經不在行,可除之以外的東西卻比他們都懂得多。在他還躊躇該怎對他開口之際,李成烈抬手一個拍肩,然後把嘴湊到他耳際:「呆腦瓜!每次看他,你眼底都注滿濃情蜜意;一對上他的眼,視線就挪不開半分,只有瞎子才看不出來,你喜歡⋯⋯」起初聲量還是有所節制的,李成烈故意把聲線壓低到只有他們倆聽到的程度,可是慢慢卻愈說愈起勁,聲線也逐漸不自覺地提高,全然把此刻正站在他身後的那位「浩沅喜歡的」當作透明。身高比李成烈恰好矮上一個頭的他一直被他高大的身軀遮擋着,要不是他剛好瞥到那小子頸旁突然多了半個後腦勺在動來動去,這回定必要出大事兒了!看到的瞬間頓時讓李浩沅心中警鈴大響,連忙用手把李成烈的嘴捂住,那驚險的程度禁不住讓他捏了把冷汗!幸好自己眼明手快!不只缺根筋,依他所見,李成烈這小子還缺了點眼力見!後知後覺的烈公子,起初還對着李浩沅破口大罵,卻因為被他摀住了口,罵人的語句立刻變成模糊不清的音節,後來當他終於注意到他臉有難色的不停地向他遞眼色,狐疑的向後望了望,這才終於安靜下來。搞清狀況的成烈公子立即換了個嘴臉,把人拉到一旁。「你咋不懂梧桐花?」李成烈此言一出,可是讓李浩沅當即聽得雲裏霧裏的,一臉不解的看着李成烈。「哎喲,就知道你是個呆腦瓜!」然後咱們熱心的成烈公子立即抓着親愛的浩沅公子霹靂啪啦的說了一大堆,說到日已西夕,才終於停了嘴。在回家的路上,李成烈又不厭其煩的把話濃縮的再說一遍,才讓這個呆腦瓜明白梧桐花的用意。可問題又來了,這花要往哪摘?一於幫到底的成烈公子就告訴他,過兩條大街拐彎的胡同盡頭裏有座大宅,裏頭有棵正開着花的梧桐樹。

 

 

於是,為免後悔,咱們的浩沅公子決定打鐵趁熱,趁着隔天不用上私塾這大好日子就決定要去當一回「採花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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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茯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